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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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彭昌华、蔡依英、何毅,财务总监肖学东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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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黄三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