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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麦道夫事件

   日期:2023-05-02     浏览:30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联科技”)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0年7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0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99万份股票期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5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7月24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661,580,313股变更为670,080,313股;

5、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3.23元/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因1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注销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合计1,712,000份;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不满足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5,783,40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495,4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展开全文

6、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回购注销;

7、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749.5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和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股票期权调整为1,349.46万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9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0,080,313股变更为667,530,313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占比、回购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占比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万股,占2020年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4.71%,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人调整为18人,授予总量由595万股调整为567万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667,530,313股变更为667,250,313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23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股份登记后至今,公司未曾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因此公司无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904,4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8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67,530,313股变更为667,250,313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所涉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万股按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人员名单及相应股份数量情况属实。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1),定于2021年9月28日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日,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王东辉先生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468,3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05%,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4.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4.06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07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4.08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上述提案2、提案5和提案6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2进行表决时,公司股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1、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提案3、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提案5、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10-62602100,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须在2021年9月18日17:00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6、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具体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含代理贴现)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数讯”)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荣联数讯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1

4、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5、注册资本:667,530,313元

6、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并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的为准。)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以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房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34,958.91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2亿元人民币,具体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含代理贴现)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2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曾对公司之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1,400万元(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36,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2%。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为推进落实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子公司运营能力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数讯”)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荣联数讯继续存续,同时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荣联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荣联数字”)。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存续分立事宜,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相关进展。

一、分立前基本情况

1、荣联数讯基本情况

名称: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493895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0-28

营业期限:2033-10-2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721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租赁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荣联科技持股90%,阿塔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塔云”)持股10%。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二、分立方案

1、分立方式

荣联数讯本次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后荣联数讯将继续存续,新设立的公司暂定名为北京荣联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分立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3、业务分割及债权债务情况

分立过程中涉及的业务主要有:荣联科技大厦一层IDC机房业务、荣联科技大厦房产租赁业务、昌平数据中心业务、股权持有业务。分立后的存续公司将作为专业子公司运营昌平数据中心业务;新设公司将承接分立前荣联数讯的其他全部业务。

(1)荣联科技大厦一层IDC机房业务

该项业务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归属于新设公司,过渡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新设公司享有和承担。

(2)荣联科技大厦房产租赁业务

该项业务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归属于新设公司,过渡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新设公司享有和承担。

(3)昌平数据中心业务

该项业务涉及的各类牌照和资质保留在存续公司,业务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归属于存续公司,过渡期间的债权债务由存续公司享有和承担。

(4)股权持有业务

荣联数讯持有北京阿塔云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由新设公司承接。

4、财产分割情况

拟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暂估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拟定数据,最终数据以实施的财产分割方案为准):

单位:万元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5、人员安置

分立期间的荣联数讯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由荣联数讯承担。自分立完成日起,新设公司按照人员分割方案承继分立前荣联数讯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分立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本次分立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联科技”)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0年7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0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99万份股票期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5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7月24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661,580,313股变更为670,080,313股;

5、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3.23元/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因1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注销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合计1,712,000份;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不满足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5,783,40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495,4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回购注销;

7、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749.5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和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股票期权调整为1,349.46万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9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0,080,313股变更为667,530,313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占比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所涉及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占2020年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比例为3.55%。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37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1,349.46万份调整为1,301.51万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所涉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人员名单及相应期权份数情况属实。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三)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所涉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万股按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人员名单及相应股份数量情况属实。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所涉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人员名单及相应期权份数情况属实。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80,000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2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注销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95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80,000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2亿元人民币,具体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含代理贴现)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本次分立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8161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麦道夫事件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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