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1-07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下午1: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凌云路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6,553,0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565%。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1,528,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390%。
展开全文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24,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7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1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80,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2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09,772,78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74%;反对6,780,2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300,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0401%;反对6,780,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5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09,772,08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73%;反对6,780,2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6%;弃权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99,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0355%;反对6,780,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599%;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签署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03,132,11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18%;反对13,420,19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0%;弃权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59,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0056%;反对13,420,1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9898%;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6%。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胡承伟律师、韩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1-08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减资的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3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共计回购1.65万股,回购价格为6.66元/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共计1.6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5万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65万元,即公司总股本自1,234,106,077股调整至1,234,089,577股,注册资本由1,234,106,077元调整至1,234,089,577元。
二、债权人通知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凌云路与文山路交口,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4、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5、联系电话:0551-62672019、62652019
6、指定传真:0551-62652019
7、邮政编码:231200
8、电子邮箱:xz@yifanyy.com,lilei@yifanyy.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