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将其持有的公司45,171,119股股票(占比2.4587%)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其子公司青岛北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74)。现将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西北矿业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意见,并于2021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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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注2:除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外,西北矿业另有80万股股票被司法拍卖且完成过户。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协议转让后,受让方青岛北望需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