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1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877,57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斌斌
联系电话:0572-3256668
邮箱:public@tonytech.com.cn
2、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吴方立、赵亮
联系电话:0755-28777980
传真:0755-28777969
邮箱:wufangli@ztfsec.com、zhaoliang@ztfsec.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