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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张紫妍三级

   日期:2023-04-30     浏览:46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东王刚先生因与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原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业务违约纠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于2021年8月29日10时起至2021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对王刚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200万股公开拍卖,总共六个标的,每个标的200万股,六个标的均竞拍成功。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本次拍卖的1,200万股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结算公司2021年9月14日《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前述被苏州中院拍卖的公司12,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已于2021年9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王刚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王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8093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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