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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页眉横线怎么添加

   日期:2023-04-30     浏览:47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0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0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展开全文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扬、李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李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公告编号:临2021-061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凌钢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1 年 8月 31日至 2021 年 9 月15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12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凌钢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9 元/股)的130%(即 3.497 元/股)。若在未来18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9元/股)的 130%(即 3.497 元/股),将触发“凌钢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凌钢转债”。

一、“凌钢转债”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4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0亿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凌钢转债”,债券代码“110070”。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凌钢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1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69元/股。

1、公司于 2020 年 6月 5 日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 元/股调整为2.75元/股。

2、公司于2021 年 7 月 15 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5元/股调整为2.69元/股。

二、 “凌钢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 2021 年 8月 31日至 2021 年 9 月15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12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凌钢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9 元/股)的130%(即 3.497 元/股)。若在未来 18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9元/股)的 130%(即 3.497 元/股),将触发“凌钢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凌钢转债”。

三 、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凌钢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 、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421-6838259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8091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页眉横线怎么添加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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