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张桂玉夫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于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