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的部分股份5,658,540股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1,032,550股变更为545,374,01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51,032,550元变更为人民币545,374,010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