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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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的产品属于期限较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对象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该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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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