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42,894,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截至本次股份质押,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635,929,01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5.4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635,929,013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5.4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300,304,194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80.9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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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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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3,492.0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6.01%,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对应融资余额81,7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7,999.1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5.0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对应融资余额195,699.68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 深圳东阳光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展开全文(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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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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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1年6月30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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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1年6月30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已发行债券余额为83.50亿元,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金额32.46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券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无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6)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业务经营稳定,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有银行授信、盘活存量资产等,为偿还债务提供保障,偿债风险可控。
5、最近一年,控股股东(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要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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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与控股股东(包括下属子公司)进行必要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东阳光实业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8.59亿元,上市公司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持股质押比例为75.45%,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质押比例为80.91%,全部股份质押均为其自身或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等融资提供担保。未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加快资金回笼,加大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整体负债情况,合理控制质押比例。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若出现该等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