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3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授予第三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3年,第三批“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