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6.43%减少至15.42%。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奇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君投资”)发来的《海尔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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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变动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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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按照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海尔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奇君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341,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不超过2.00%,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2,682,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不超过4.00%,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方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