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存托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24日,本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征求投票意愿。
本次征求投票意愿为本存托人2021年第4次征求投票意愿,参与本次征求投票意愿并向本存托人作出投票指示的存托凭证持有人共有14人,代表存托凭证451,798,150份(占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64.1132%),其中对应上市公司A类普通股数量27,025,158股(因基础证券与存托凭证转换比例为1:10,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整),B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90,773,285股(合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82.3262%)。
现就本次投票意愿征求结果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票意愿征求结果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意愿征求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意愿征求情况
■
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均为A类普通股,非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关于议案投票意愿征求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2、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不适用特别表决权,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投票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授权代表的投票
本存托人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的约定,将从存托凭证持有人处征求到的投票意愿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上市公司,并由股东授权代表在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投票意愿结果行使了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的表决权。
(二)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的处理
对于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也未对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存托凭证持有人,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视为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不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