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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漂亮的李慧珍大结局

   日期:2023-04-28     浏览:28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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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9月27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9月2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本公司”或“公司”)之三级子公司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瑞风电”)计划投资建设50MW风电项目,项目名称为许昌建安区陈曹乡3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以及许昌建安区将官池镇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两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合称河南许昌许瑞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41,624.95万元。上述项目拟由许瑞风电与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新能源”)签署EPC总承包合同。

因项目开展需要,许瑞风电拟与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深国际同意向许瑞风电选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选定的设备并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许瑞风电。为确保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公司拟与深国际签署《保证担保合同》,公司同意向深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3亿元。中装新能源之少数股东江苏德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实业”)和深圳市米琳金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琳金诺”)以合计持有中装新能源40%的股权为本保证合同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2日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梨园转盘南200米路西(宏安商贸港内4-2-316)

法定代表人:康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许瑞风电是公司的控股三级子公司。中装建设间接持有许瑞风电60%股份,米琳金诺间接持有许瑞风电30%股份,德源实业间接持有许瑞风电10%股份。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3)被担保人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拟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保证人):中装建设

乙方(债权人):深国际

承租人:许瑞风电

1、为确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一)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保证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

(二)乙方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及保证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管费、手续费及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等等);

(三)乙方根据所有生效的协议、合同及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权向甲方收取的其他款项。

3、保证担保的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承租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两个以上保证人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担保,如承租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宣布债权提前到期后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债务,乙方可以要求承租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一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租人的全部股权转让予买受人指定或同意的其他第三方之日止。

5、保证责任:

(一)保证期间,甲方对全部被担保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乙方依法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担保权利随之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新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乙方与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如减轻承租人的债务的,甲方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加重承租人的债务的,甲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承租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期间。

(五)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甲方就承租人应承担的偿付责任向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乙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替代物的,甲方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四、拟签署的反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拟签署的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被担保人):中装建设

乙方1(保证人):德源实业

乙方2(保证人):米琳金诺

丙方(债权人):深国际

1、为确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及保护甲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乙方1和乙方2为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反担保。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一)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丙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保证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

(二)丙方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及保证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管费、手续费及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等等);

(三)丙方根据所有生效的协议、合同及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权向甲方收取的其他款项。

3、保证担保的方式:

乙方1和乙方2(以下合称“乙方”)同意就主合同、保证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向甲方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保证:乙方将以其所合计持有的中装新能源40%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的全部股权转让予买受人指定或同意的其他第三方之日止。

5、保证责任

(一)保证期间,甲方对全部被担保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对甲方所担保的保证责任承担连带反担保责任。

(二)保证期间,丙方依法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担保权利随之转让,甲方、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新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及反担保责任。

(三)保证期间,丙方与债务人未经甲方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如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甲方、乙方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反担保责任;如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甲方、乙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反担保责任。

(四)丙方与债务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期间。

(五)因债务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甲方就债务人应承担的偿付责任向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就甲方向债务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丙方可以请求甲方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丙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丙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替代物的,甲方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三级子公司许瑞风电提供向深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许瑞风电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装新能源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

综上,本次公司对许瑞风电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7%,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本次对外捐赠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揭阳市揭西县的人才培养,公司拟向揭阳市揭西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资助揭阳市揭西县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名称:揭阳市揭西教育发展基金会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

理事长:林少华

原始基金数额:200万

业务主管单位:揭西县教育局

基金会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滨江公园大门右侧原路灯管理所办公址

业务范围:接受海内外各界热心教育的友好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的自愿捐助;管理并经营好捐助的资金和财产,并将资金所产生的收益用以支持揭西县奖教奖学和教育事业发展。

三、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綦东钰,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亚波,201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兰花厅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8004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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