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金等,担保的主债务品种包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行为。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融资机构要求的其他担保期限。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或“债务人”)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伊犁分行”或“债权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农业银行伊犁分行向川宁生物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与农业银行伊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川宁生物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3.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阿拉木图亚村516号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0日
6.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保健品研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并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抗生素中间体及兽药非无菌原料药(硫氰酸红霉素)、熊去氧胆酸(非无菌原料药)、麦角甾醇、食品、化妆品、透明质酸生物活性物质原料产品及生物医用材料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药品、原料药、化学危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和限制经营项目);电力生产及销售(仅限对新疆伊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定向销售);机械设备加工及维修;硫酸铵、氯化钠、氯化铵、硫酸钠、固定化头孢菌素C酰化酶、玉米蛋白粉的生产;农副产品的加工与销售(具体以生产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川宁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0.49%的股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二)保证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0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6%。上述担保事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