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苏政30条”关于鼓励发放消费券的举措,按照市政府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项举措”,大力促进消费惠民,南京市将于近期发放消费券。
消费券形式及使用
南京消费券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分三轮发放,包括商场超市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和锦鲤消费券三种形式。
商场超市消费券
可在购物中心、百货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等使用。
餐饮消费券
可在餐饮门店使用。
锦鲤消费券
获奖者将从使用完商场超市消费券或餐饮消费券的用户中抽取。
消费券领取
本次消费券主要面向全体在宁人员(含外地来宁人员),将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美团、抖音5家互联网平台发放。
此外,南京都市圈城市(镇江、扬州、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常州溧阳和金坛)市民可通过银联云闪付、美团、抖音3家互联网平台参与活动,来宁消费。
消费者可于规定时间在相应平台上领取消费券,到店使用。具体领券方式和使用方法,将于9月13日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南京消费发布 ”微信公众号
本次发放消费券,将带动全市商贸企业同步发放消费券或推出打折让利等优惠活动,形成叠加效应,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得实惠。同时,倡导健康消费、安心消费、低碳消费理念,参与消费券使用的商家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举措,餐饮企业还将加强就餐场所管理,引导消费者保持合理就餐距离,倡导使用“公筷公勺”等。
来源:南京消费发布
责任编辑: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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