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受让祥源控股持有的海南海口爱华地块及 118 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收益权等,从而获得合作项目全部管控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关于合作项目收益权的支付安排的有关条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分九期向祥源控股支付相关合作项目收益权的转让对价 6.596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祥源控股支付了第一期收益权转让对价款5000万元。后续将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依约履行支付剩余转让对价款。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