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因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公司目前正酝酿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改聘事宜;
5、除上述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因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公司目前正酝酿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改聘事宜。除该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