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
至2021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展开全文(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1年9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7日8:30-1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参会确认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材料至现场。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永达
(2)联系电话:021-37217999
(3)传真号码:021-37217999
(4)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
(5)邮政编码:201514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凯敏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进展情况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为公司。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所述的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本次拟注册发行各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品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在注册额度范围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具体融资工具品种、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偿还借款、补充运营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经营活动。
8、主承销商:公司同意聘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9、决议有效期:本次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