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江淮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江淮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