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陈浩华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65,3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
2021年9月6日,公司接到陈浩华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3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陈浩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陈浩华先生未在上述减持区间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浩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陈浩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浩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陈浩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浩华先生提供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