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展开全文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12,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取得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及未来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加快全球市场开拓及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拟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
(二)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
(二)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化学物质进口;其他化工产品批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报关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三)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
(五)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六)股东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七)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设立的公司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管理人员由股东委派。
以上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上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充分利用上海的人才、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化公司全球客户服务体系,推进市场开拓,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未来经营需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取得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拟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 本次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拟新增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亚强上海”)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闵行区”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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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
(一)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1,733.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823.00万元,流动资金11,91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90,370.00万元,该项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苯基硅橡胶。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分步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有机硅中间体和苯基硅树脂产品项目的阶段性建设,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6,509.03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3,860.9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580.00万元,包括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有机硅产品检测中心和技术交流中心等。目前,该项目已在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和检测中心内,完成部分研发实验和检测设备仪器的配置。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1,241.98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338.0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
公司拟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9,800.00万元调整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金额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8.17%。本次调整后,“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80,57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17,38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17,380.00万元。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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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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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拟将新亚强上海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新亚强上海尚未办理注册登记,关于投资设立公司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2021-043)。
本次新增后,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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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伴随新能源、5G、新基建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有机硅材料的应用不断向节能环保、生物医学、轨道交通、智能装备、医疗护理等高端应用领域拓展和渗透,公司需要加快研发创新步伐,满足不断衍生的市场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充分利用上海的人才、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确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效实施,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在上海迅速落地,基于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环节须密切配合的实际情况,公司厂区内将保留部分研发中心的职能以便指导及监督生产管理现场。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建设,新增实施地点需自购研发及办公用房,同时需要增加设备及项目工程投入,原拟投入金额无法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因此需要增加投资。
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分步建设的方式实施,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紧迫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公司拟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缩减9,8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管,积极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变更后,新亚强上海尚需完成注册登记及项目环评等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监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董事会批准新亚强上海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新亚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九、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首席合伙人为石先文先生,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拥有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止2020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185人,注册会计师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94人。
中审众环2020年度总业务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2020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83家,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三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21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暂定为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所致。本期审计收费是按照项目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基本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并对2020年审计工作进行审核,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能力。中审众环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核了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3日
至2021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桑修申
(二)电话:0527-88262288
(三)传真:0527-88262155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