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利谱”)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37%。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1,738,000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1,735,000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3,803,000股,减持数量过半。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收到张建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的方式已累计减持2,233,500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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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军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建军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建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