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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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全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14,5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774,657.53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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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