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三大基本业务规则——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以上规则是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需要制定的三大规则,构建了证券交易所的基本制度框架。
从上市规则来看,一方面接轨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保持各证券交易所监管标准的总体一致性。另一方面,按照新三板精选层各项制度基本平移的总体思路,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同时,还与注册制下更加市场化的发行上市制度相衔接。
其中,上市规则在现金分红、股权激励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有弹性的监管要求。例如,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在交易规则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整体延续新三板精选层相关安排,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其中,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同时规定,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会员管理规则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
此外,记者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基本业务规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交易和会员管理三大规则;另一类是落实北京证券交易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能所需要的相关规则,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