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6日宣布,自2021年9月6日起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此举是两国央行深化货币金融合作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2020年9月30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自2021年9月6日起正式启动。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形成人民币/印尼卢比直接报价,扩大两国经贸往来中本币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据介绍,自2021年9月6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印尼中亚银行等商业银行作为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下的人民币/印尼卢比相关交易业务。(记者: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