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10亿元,全国股转公司持股100%
黄嘉祥
2021-09-05 21:50:10
来源: 时代周报
领导班子揭晓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已完成工商注册。
9月2日,最高层宣布设立北交所。次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交所公司”)就已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全资股东。
两天后,北交所就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下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下称《会员管理规则》)等三项基本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三大规则是证券交易所履行法定职责、按照证券法规定必备的基本业务规则,构建了北交所公司监管、证券交易和会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其中,《上市规则》规定了北交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管要求,《交易规则》规定了北交所的证券交易制度,《会员管理规则》规定了北交所的会员资格等管理要求。
北交所表示,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经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近期,北交所还将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相关自律规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
领导班子构成多元
本次改革通过组建北交所,整体承接新三板精选层,将精选层现有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新增上市公司由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产生。北交所坚持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统筹协调和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换而言之,北交所脱胎于新三板,是新三板“精选层”的升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
展开全文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交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
9月3日,证监会表示,从市场结构上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交所的建设、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从管理体制上看,北交所采取公司制,可以借鉴国际成熟交易所最佳实践,不断优化治理机制,为交易所多种形式改革积累经验。
天眼查显示,北交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这里正是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地——金阳大厦。北交所公司的领导班子主要来自全国股转公司、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北交所13名主要成员中,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内,有9位来自全国股转公司。
北交所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徐明,他也是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北交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隋强,也兼任全国股转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北交所公司董事还包括陈永民、李继尊、贾文勤、李永春、张梅、周贵华、王宗成、王丽;监事会主席为党小卉,监事为王云龙、尹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显示,陈永民为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李永春、张梅、王丽为全国股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小卉为全国股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王云龙为全国股转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尹舒为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副总监。
北交所其余4位董事则来自证监系统。李继尊为证监会市场监管一部主任,周贵华为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王宗成现为证监会会计部主任,曾担任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浙江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为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局长。
三大基本规则出炉
北交所注册成立之后,各项开业前的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北交所介绍,《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等三件业务规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既遵循证券交易所制度建设的普遍规律,又充分考虑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市场定位的特点,构建了与北交所市场定位和法律性质相匹配的公司监管制度,延续已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交易制度,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
《上市规则》在结构上,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自律监管和违规处理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发行上市包括上市条件与程序、上市保荐与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主要与发行审核制度相衔接。
在股票发行上市方面,平移精选层进入条件作为上市条件。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预计市值、财务标准等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在北交所上市。北交所设置了市值条件和财务条件的四套标准,具有较好的包容性。
《上市规则》明确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构建了多元丰富的指标组合。其中,财务类强制退市考察期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对于退市公司,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继续发展;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体现了对退市风险“分类纾解、充分缓释”的创新探索。此外,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北交所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证券公司在北交所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实施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对于证券交易所的明确要求。《会员管理规则》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督促会员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归位尽责。区别于会员制交易所,会员在公司制交易所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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