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298,639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7号)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00股增至5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400,000,000股(全部为A股股份),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100,000,000股(全部为A股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是东方邦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鼎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河三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6,298,639股,将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东方邦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鼎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河三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山东玻纤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山东玻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山东玻纤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山东玻纤,本公司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山东玻纤。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山东玻纤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山东玻纤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展开全文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山东玻纤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山东玻纤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对山东玻纤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对山东玻纤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298,63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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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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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