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以现场、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参会,何亚刚先生现场参会,高利先生、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曹诗男女士、李明高先生及吕文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廖航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施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2号令】《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修订后的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时,相关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适时调整,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事项。
相关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展开全文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9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2号令】《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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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
至2021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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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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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话:010-56992881
传真:010-56992899
邮编:100020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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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