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9月3日,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科技”)签署了《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晋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71,508,968股股份所对应表决权委托给神农科技行使,神农科技接受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50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晋创投资变更为神农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晋创投资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通过了其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运营”)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暨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晋创投资通知,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于2021年9月3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晋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71,508,96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神农科技行使,神农科技接受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50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晋创投资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50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不再拥有公司上述股份的表决权。
鉴于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晋创投资变更为神农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表决权委托双方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兆维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JWCBH0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全文经营期限:2017年12月28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17层
股权结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晋创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北郭村乾通路1号山西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鞠振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MA0LB2T3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现代科技农业的建设、运营;山西农谷(晋中国家农高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开展高级农业技术人才寻访;以自有资金对现代科技农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农业科技、生物科技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设施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智能农业管理;贸易进出口;饲料、肥料的生产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制造和销售;食品生产:农副食品;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年10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北郭村乾通路1号山西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
股权结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神农科技的控股股东,持有其82.39%股权。
三、权益变动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
甲方(委托方):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表决权委托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排他、唯一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3、表决权委托范围
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包括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案,以及本协议签署日后生效的上市公司章程修订案等,下同)等相关规定,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如下股东权利:
(1)向上市公司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变更、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股东议案及其他议案。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提名上市公司5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长由其提名并获选任的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乙方有权提名上市公司2名非职工监事;
(2)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下同);
(3)对其他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上市规则》或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提议权/提案权、表决权,但涉及委托股份对应的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转让、质押等处分权利除外。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甲方对委托股份所享有的所有权,以及因其享有的委托股份所有权而依法享有的委托股份对应的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转让、质押等处分权利以及知情权利等其他权利。
4、表决权委托期限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含当日)至委托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名下之日(不含当日)或者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终止条款终止本协议之日(不含当日)止(以下简称“委托期限”)。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转让部分委托股份的,自该等部分委托股份登记至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名下之日(不含当日)起,就该等股份委托期限自行终止,本协议不再适用于该等部分股份。
5、委托权利的行使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表决权委托为全权委托,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乙方可自行投票,且无需甲方另行就具体表决事项出具委托书。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他方行使。
6、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与解除、终止
(1)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含当日)起生效:
(a)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b) 本次表决权委托经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通过;
(c) 本次表决权委托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2)双方同意,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及解除,均应经过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3)双方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日,本协议终止:
(a) 委托期限届满;
(b) 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四、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晋创投资变更为神农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神农科技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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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晋创投资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通过了其控股股东山西国资运营的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