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德赛”)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获得转融通出借利息收益,出借股份不超过5,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1年9月2日,广东德赛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出借股份数量已过半,同日,公司收到广东德赛《关于以德赛西威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进展告知函》,现将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展情况
(一)广东德赛出借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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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东德赛本次出借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二)广东德赛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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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广东德赛本次实施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东德赛本次实施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广东德赛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转融通出借业务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转融通出借业务计划的情形,实际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股份数量,该业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3、在融券借出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德赛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广东德赛《关于以德赛西威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进展告知函》。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