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计划于7月5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8亿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9月1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7%;增持金额800,000,159.69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100%,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通知,截至2021年9月1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7%;增持金额800,000,159.69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100%,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性质:
增持计划前,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082,792,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174,971,476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061股;北方稀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1年9月1日,包钢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一致行动人北方稀土持有公司股份26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替代方案暨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1-04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增持计划的股份种类:包钢股份A股股票。
2、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增持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
3、增持计划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包钢集团及北方稀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包钢集团及北方稀土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安排等因素,计划自7月5日起3个月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1年9月1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7%;增持金额800,000,159.69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100%。截至2021年9月1日,包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方稀土共持有公司股份25,345,875,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