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6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及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科技”)、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签署了《经销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汇顶科技授权华信科、汇顶香港授权联合无线香港在全球范围内经销其全部产品。上述协议未约定金额,产品采购以双方确认的订单确定,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自前次华信科、联合无线香港及汇顶科技、汇顶香港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上述各方签订多份日常经营性采购订单,相关订单金额累计达6.79亿元,超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上述《经销框架协议》(含订单)的签署系华信科及联合无线香港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汇顶科技、汇顶香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协议及订单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及订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2572XH
3、法定代表人:张帆
4、注册资本:45605.4438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腾飞工业大厦B座13层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31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模块、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套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
展开全文汇顶科技(股票代码:603160)是一家基于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的整体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主要面向智能终端、物联网及汽车电子领域提供领先的半导体软硬件解决方案。汇顶科技与华信科、联合无线香港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信誉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生效条件及期限
合同标的:协议约定汇顶科技授权华信科、汇顶香港授权联合无线香港在全球范围内经销其全部产品。
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的期限:经销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任意一方未在经销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续期1年。
3、订单累计情况
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华信科、联合无线香港与汇顶科技签署的历次订单汇总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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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订单金额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合同各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另前次已披露的相关订单因在履行中根据合同各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整,订单总金额调减2,874.19万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经销框架协议》的签署及相关订单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华信科、联合无线香港现有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具备履行相关《经销框架协议》及后续订单的能力。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汇顶科技、汇顶香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协议及订单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经销框架协议》的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此外,还存在因合同各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产品价格的波动亦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华信科与汇顶科技签署的《经销框架协议》;
2、联合无线香港与汇顶香港签署的《经销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6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
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并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2021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原上市规则》14.2.17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年5月31日、8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6号、第173号)。
目前,公司正根据深交所第166号、第173号函件的要求,会同各中介机构准备相关回复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公司恢复上市的核查工作。
2、按时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期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
3、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大力发展主营业务
公司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得以迅速恢复,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已显著增强。公司目前正在推动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持续推动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梳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5、邮政编码:200335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