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容百”)、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容百”)、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容百”)、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简称“EMT”)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4,984,590.48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8,984,590.48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单笔10万以下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补助”):
(一)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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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EMT政府补助本币为韩元,人民币金额根据2021年8月底汇率180.33折算。
(二)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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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