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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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段文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沈和平先生、董事Ofer Lifshitz(奥夫?里弗谢茨)先生、独立董事李红斌先生、独立董事时雪松先生、独立董事郭鹏飞先生、独立董事王楠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万崇先生、监事黄河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钟德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崔周全先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发光先生,副总经理师永林先生,副总经理易宣刚先生,纪委书记李建昌先生,副总经理郭成岗先生,副总经理何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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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展开全文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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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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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化投资有限公司;
3.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杰群、杨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