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持有公司71,121,675股,占公司股本的13.27%;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以下简称动力所)持有公司40,870,046股,占公司股本的7.63% 。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航天投资和动力所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1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2021年3月4日, 公司披露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航天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动力所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两方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71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均为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6月25日,航天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受让方为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0,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2%;动力所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5,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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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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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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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