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披露中小银行专项债进展。
8月31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信息显示,2021年河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期)(以下简称“本期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为60亿元,期限为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本金分年偿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6至10年每年的还本日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0%、20%、20%、20%和20%。
本期专项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衡水银行补充资本金,本期专项债券为其他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偿债来源为衡水银行运营的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系统内往来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该项债券的评级报告显示,本期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拟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项目建设,以项目收益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提供的材料,在本期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净收益合计125.03亿元。假设本期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为4.00%,募投项目收益合计为本期专项债券本息合计的1.58倍,项目收益可满足债券存续期间的还本付息需求,但募投项目未来项目预期收益实现时间及规模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衡水银行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衡水银行最新的财务报告为2019年年报。衡水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衡水银行资产总额777.52亿元。2019年,衡水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0.65亿元,同比增长48.03%;净利润1.08亿元,相比2018年同期亏损4.89亿元扭亏为盈。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末,衡水银行不良贷款余额9.35亿元,较期初下降1亿元;不良贷款率2.94%,较期初下降1.2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69.48%。
资本充足方面,截至2019年末,衡水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50%,比上年下降2.58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1.50%,比上年下降2.5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2.60%,比上年末下降1.75个百分点。
股东情况方面,截至2019年末,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衡水银行控股股东,持有股份14.1亿股,持股比例为50.03%;衡水市财政局为衡水银行第二大股东,持有股份3.1亿股,持股比例为11.01%。
根据澎湃新闻统计,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已用额度为1470亿元。山西、黑龙江、广西、四川、广东、辽宁、内蒙古、江西、浙江、福建、天津、陕西、甘肃、河北的专项债额度分别为153亿元、123亿元、118亿元、114亿元、100亿元、196亿元、162亿元、79亿元、50亿元、50亿元、93亿元、46亿元、126亿元、60亿元。目前共计注资了219家中小银行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