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关于更换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原证券原委派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宋锴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原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祁玉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宋锴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祁玉峰先生和樊犇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宋锴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祁玉峰先生的简历
祁玉峰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原证券企业融资一部高级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经负责或参与郑州银行(002936)、蓝天燃气(605368)等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