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1、2020年1月20日,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与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及其原股东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3,5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江苏特丽亮,增资后公司持有江苏特丽亮约20.77%的股权,后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行为公司持股比例稀释为20.15%。
江苏特丽亮自然人股东徐正良、储红燕(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江苏特丽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际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800.00万元、5,700.00万元和6,50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对盈趣科技进行补偿。净利润数为经盈趣科技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江苏特丽亮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2、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的议案》。综合考虑江苏特丽亮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及未来发展潜力,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将江苏特丽亮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限由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顺次延后四(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50)。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江苏特丽亮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指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66.47万元。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江苏特丽亮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高于承诺净利润4,800.00万元,江苏特丽亮实现了本期业绩承诺;截至当期期末,江苏特丽亮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高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对盈趣科技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