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表明一下态度:即便最后发现新冠病毒最早在法国出现,也不能把病毒名字改为“法国病毒”,更不能说是要对法国要求赔款。
这个消息来自法国的一个电视节目,在节目中,邦迪地区一个医院(Jean-Verdier hospital in Bondy)的医生说,他在12月底收治了一名新冠患者。
这个患者是怎么发现的呢?在此之前,法国的第一个确诊病例是在1月底时发现的,为了确定会不会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有患者,法国这个医院对12月和1月份收集的“流感”患者的样本进行了检查。这些样本在当时检查的时候,流感病毒都是阴性,说明可能不是流感病毒引起的疾病。在24个样本中,有一例是新冠病毒阳性。
为了避免“假阳性”,再次对这个样本进行了检查,发现确实是新冠病毒阳性,因此可以认为这个患者就是新冠确诊患者。该患者当时因为“感冒”住院了15天,感染了他的两个孩子,但是没有感染他的妻子。患者的妻子在一家超市工作,是卖鱼的。这很自然就联想到武汉海鲜市场,但是她并不销售来自中国的鱼,卖的都是法国的鱼。
该患者没有生病前没有近期旅行史,目前也不清楚他妻子是否是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患者和家人的健康都没有问题。
这个患者是在12月27日住院的,如果没有旅行史,那就是来自社区传染了,这说明当时已经有新冠病毒在社区传染了。
目前武汉最早的病例,是在12月初,时间上还是比法国早。但是谁知道呢,现在大家都在往前查以前的“流感”患者的样本,只要查,总会有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
至少从现在的情况看,法国在12月份,已经有社区传染了。但是目前法国确诊病例只有不到17万人,排在美国、西班牙、意大利、英国之后,百万人口中感染率也低于比利时、瑞士。如果法国在12月就有社区传染,又没有太多严格的防疫措施,按理说应该有更多的确诊数。这是因为检查得不够多?还是什么原因?
这需要时间来回答。也许抗体检测,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