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汉堡王中国市场风波不断。继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南昌市“汉堡王”加盟门店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汉堡王中国加盟门店管理混乱后,汉堡王方面还被指拖扣员工年终奖,被部分员工起诉。而承诺发放年终奖的前一个月,汉堡王方面又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超6000万元。这次,汉堡王是被其供应商起诉了。 更换可乐供应商余波未断? 近日,汉堡王方面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消息登上热搜。公开信息显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6771.45万元。 汉堡王中国方面称,该案件是因汉堡王在供应商更换过程中,在部分商务条款上存在分歧而造成的。这件事不会影响汉堡王中国的任何业务发展。 具体的供应商是谁,目前此事的进展又是怎样的?《证券日报》记者就此事采访汉堡王中国方面,对方并未给出回应。 但一位接近汉堡王的消息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汉堡王方面曾经将供应商百事可乐更换为可口可乐,为此,百事可乐将汉堡王诉诸法律并胜诉,汉堡王需要支付给百事可乐一笔费用。 《证券日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早在2019年5月2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百事(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00万元的财产予以冻结。 “如果资金足够,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会被直接执行,也就不存在成为被执行人的说法。”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最大的可能是此前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账户中只有1600万元,所以只能先冻结这1600万元,由于剩余的款项没有执行标的,所以,本次汉堡王(上海)才涉及作为被执行人。 早在2019年初,汉堡王中国宣布,结束与百事可乐长达5年的合作,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汉堡王售卖的百事可乐饮料将陆续替换为可口可乐饮料。 “2019年初时,就已把店内的百事可乐更换为可口可乐了。”汉堡王上海美罗城店、世博源店、正大店的员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是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并非股东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前者是否有权限与供应商签署合同? “本次被执行人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赵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若上述案件供应商为百事可乐,汉堡王(上海)与百事可乐合同到期后,将供应商更换为可口可乐,那么不排除百事可乐与汉堡王(上海)此前签署的合同中有排他或者其他协议的可能性,以此来杜绝汉堡王与可口可乐等竞品公司签约。” 天眼查APP显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为769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吕爱军,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该公司与汉堡王(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汉堡王(深圳)餐饮有限公司、汉堡王(成都)餐饮有限公司均为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那么上述案件涉及的供应商是否为百事可乐,汉堡王中国方面并未给出回应。 不过,赵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上述供应商真的是百事可乐,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时间为11月9日来看,若其余三家子公司均是分别与供应商签署合作,未来不排除汉堡王北京、深圳、成都等公司会接连收到诉讼。”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汉堡王北京宣武天虹店、五道口店、西直门店,汉堡王深圳华强北店、桃园路店、龙岗宝能店,成都大悦城店、龙湖广场店、东站店均于2019年初将百事可乐更换为可口可乐。 处罚、纠纷不断 除了成为被执行人,2020年,汉堡王方面还因食品安全问题倍受关注。 7月16日,央视“3·15晚会”曝光南昌“汉堡王”加盟门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以及修改食品原料有效期等违法行为。 7月17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通报称,已连夜组织执法人员对曝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8月25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对南昌6家“汉堡王”门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65万元。 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当天,央行北京营业部也公布了对汉堡王的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8月25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银管罚〔2020〕15号)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鲁谷路第二分公司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天眼查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汉堡王中国全资控股。 赵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汉堡王店员拒收现金、人民币的行为,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赵铭表示,汉堡王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支付造成不便。 此外,汉堡王还被指拖扣员工年终奖,涉及总金额或高达千万元,致使部分员工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权益。 《证券日报》2020年7月18日发表的《汉堡王食安问题频发还被指拖欠员工年终奖》一文中曾报道:一名前汉堡王员工爆料称,汉堡王中国存在拖欠员工2019年50%年终奖的行为,在擅自决定与2020年2月份工资一同发放2019年50%的年终奖后,当时的CEO给员工的一封内部邮件中承诺余下50%年终奖将与2020年4月份工资一同发放,但是4月份公司更换了CEO,截至发稿前并未发放余下的50%年终奖。 随后,汉堡王部分员工对汉堡王提起诉讼。《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目前,汉堡王方面已经承诺兑现年终奖,但兑现日期为今年12月份。(文章来源:希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