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
1、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八十四条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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