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亮出减税降费政策“组合拳”
时间:2021年04月04日
减税降费又迎来重要政策落地。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在调整一些阶段性政策的同时,不搞“急转弯”,采取对冲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体现出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今年的减税政策有效统筹资源,精准施策,且主要着力于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减税两个方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科技创新的税收激励对于当前产业转型及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全面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的切实举措,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是近年来我国始终坚持的重要政策,对于保民生、保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来看,会议明确,一方面,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另一方面,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持续稳步恢复增长,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发展还面临一系列困难,有必要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在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此次减税降费针对性更强,有助于更好地帮助相关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会议还提出,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