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7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敬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敬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敬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张敬华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工作。2021年12月,官方通报其被查。
2022年5月,官方通报,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并被指“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等。
今年1月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披露了张敬华违纪违法的细节。他被指在南京任职后,频繁买房卖房、倒房换房,先后涉及四处房产,每一套都通过违纪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获利颇丰。
张敬华在片中出镜忏悔时说:“从一个农村少年走到省级领导岗位,没有组织培养是完全不可能的,还是一句话,是自己的错,是我自己的错误,对不起组织,也对不起家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