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照相关规定,于雪芳短线交易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但因本次短线交易亏损22630.76元,即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登海种业称,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于雪芳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于雪芳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王龙祥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投资者致歉,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登海种业表示,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