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为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鉴于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目前暂无法估计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莲花健康7月19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与公司、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国开行河南省分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向周口中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周口中院已决定立案执行。涉案的金额约1.02亿元(截至200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