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显示,6月27日上午10时,鞍山银行第二大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阳投资”)所持有的该行16.4185%股权将进行拍卖,起拍价即评估价13.32亿元。
对于此次拍卖,业内普遍认为,此次股权转让比例较高,可能导致该行后续经营管理层出现一定变化,甚至对经营战略也会产生一定影响等。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述股权评估价虽是一个多月前刚做出的结论,但该次价值分析的基准日却是2020年9月30日,所参考的财务数据也是2018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报。
而实际上,自2020年第三季度之后,鞍山银行就再未披露过任何财务报告。评估机构联资产表示,委托人华阳经贸及鞍山银行均未提供历史期及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同时其与鞍山银行进行现场尽调、访谈的需求也未能得到实现。而华阳经贸则解释称,其向鞍山银行邮寄了有关行使股东知情权函件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资料,但却被退回。
对于大额股权拍卖的影响以及近年经营情况等问题,财联社记者联系鞍山银行进一步核实,但并未收到正面回复。
鞍山银行第二大股东破产,所持16.42%股权13.32亿元起拍
资料显示,鞍山银行成立于1998年,前身为鞍山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鞍山银行注册资本为30.45亿元,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持股21.02%的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42%的华阳投资,以及持股14.45%的宏运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该行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还有鞍山市财政局,持股12.41%为其第四大股东。
拍卖信息显示,此次拍卖的鞍山银行16.4185%股权为该行5亿股股份,评估价为13.32亿元,约合每股2.66元,起拍价即为评估价。
具体来看,该笔股权的持有人为华阳投资,为鞍山银行第二大股东,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中国华阳经贸集团(下称“华阳经贸”) 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华阳投资的财产。
据了解,去年12月,华阳经贸、深圳华阳金控投资管理、华阳国际产业投资集团、华阳投资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由华阳经贸管理人担任该清算案管理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立即拍卖华阳投资持有的鞍山银行5亿股权。
今年5月18日,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价值分析报告》,鞍山银行5亿股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33221.35万元。随后,华阳经贸便以该评估价值作为此次拍卖的起拍价。同时华阳经贸也直言,如一拍流拍,其将以评估价值的九折作为二拍起拍价,若二拍流拍后,其将终止拍卖。
从拍卖时间来看,该笔股权第一次拍卖将于6月27日正式开拍,若一拍不成,第二次拍卖则将于7月13日进行公示,7月28日开始竞拍。
不过对比以往拍卖情况来看,一般银行股权拍卖多数会较评估价打折出售,并且即便如此,想要成功卖出也并非易事,大部分银行股权最终均以无人出价流拍告终。
“该笔股权第一次拍卖的流拍可能性相对来讲比较大。”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一方面对于中小银行来说,银行股份售卖的价格一直是在走低的,同时上述股权管理人也对该股权的拍卖也做了相关的预期安排。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看来,此次涉及银行股权拍卖主要是股东破产清算导致流动性需求,从2021年每股净资产价格2.74元看,其股权转让价格每股2.66元并不高,但目前缺2022年及最新数据。
“目前看,主要是市场对于该笔股权交易响应不够积极,一定程度反映投资者对该银行经营能力、盈利前景进行评估当中。同时也体现目前市场供需双方处于博弈阶段。”他表示。
截至发稿,本次拍卖0人报名,16人设置提醒,被围观767次。
近三年财务资料“难求”,此前业绩起伏明显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中联资产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虽是近期,但此番价值分析的基准日却为2020年9月30日。
“价值分析基准日的选择主要基于所能获取的鞍山银行最近财务数据而确定。”中联资产表示,华阳经贸及鞍山银行均未提供历史期及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其价值分析人员通过公开渠道收集了相关数据。与此同时,价值分析人员向华阳经贸提出了与鞍山银行进行现场尽调、访谈的需求,但该需求未能得到实现。
而据华阳经贸介绍,其自华阳投资处并未能获取到鞍山银行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后通过 EMS向鞍山银行工商登记地址邮寄有关行使股东知情权函件,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资料,但函件却于2023年5月3日被退回。
从现存的过往数据来看,此前数年,鞍山银行连年保持盈利,但业绩表现却出现较为明显的起伏。2018年-2019年间,该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11亿元、10.7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21亿元、1.47亿元;同时其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25%、2.73%,拨备覆盖率为44.54%、181.29%。
2020年鞍山银行业绩再度大幅下滑,前三季度营收为5.29亿元,同比下降32.15%;归母净利润为1.13亿元,同比下降63.31%。同时其资本充足性指标均较上年末有所下滑,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91%、7.79%、7.79%。
对于鞍山银行迟迟未披露近年财务报告一事,周茂华分析称,区域中小银行与区域经济联系较为紧密,2020年以来我国经济遭遇内外复杂因素冲击,同时,不同区域银行受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这个应该是该银行经营业绩下滑、财报难产的最重要原因。“当然也一定程度反映该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够优秀,导致抗风险和经营能力方面存在不足。”他直言。
同时王蓬博也认为,2020年以来整体情况较为特殊,如今的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以及监管环境等各方面与当年是不一样的,因此按照当时的数据进行评估,做出的价值评估结论肯定要打折扣。
曾因多项违规遭行政处罚
实际上,中联资产在报告中也表示,此次价值分析的结论,是建立在鞍山银行在价值分析基准日之后仍保持在该时点的经营状态并持续经营、经营状态未发生有利和不利变化的假设前提下的结论。后续若该行经营情况有所变动,均将导致本次价值分析结论发生变化。
然而,从价值分析基准日之后的种种迹象来看,该行的实际情况似乎并不乐观。
中联资产指出,一方面,根据鞍山银行发布的经营信息公告,基准日后该行停止了鞍山银行烈士山支行、民爱支行、二马路支行、发达支行吸收存款业务,即鞍山银行的经营情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另一方面,基准日后鞍山银行未再披露财务数据,价值分析人员无法了解其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
“近年来,国内金融行业出现了多起风险化解事件(如辽宁农商行、华信信托、天安人寿、华夏人寿、包商银行、中国华融等) 的情况,说明金融行业存在着经营风险,鞍山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一份子,或多或少受整体环境的影响。”中联资产直言。
就在去年12月29日,鞍山银行还曾因“未严格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未及时对存在可疑交易的账户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措施、未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一一对应关系、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等等约9项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予以“给予警告,并处以14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鞍山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入股》的议案,同意辽宁金控将专项债券资金以增资入股方式投入鞍山银行,增资金额为35亿元。辽宁金控入股价格和条件以最终的清产核资结果等情况确定。对此中联资产提出,相关信息表明,该行还存在清产核资的情况,需要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