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又有大消息!近日,天津拟出台新规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6月16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3年6月27日。
天津拟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推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落地见效,拟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职工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职工申请贷款时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满6个月;外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本市缴存职工实行相同贷款政策;借款人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60%。
通过市场租房的
每月可提取3000元
此外,天津市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调整为按月实际租金提取。
第二,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通过市场租房的,将无租赁登记备案每月1500元、有租赁登记备案每月3000元的月提取限额统一调整为每月提取限额3000元。
第三,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通过市场租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按照不超过本人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付的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本息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规定,新市民是指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规定,青年人是是指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津市2018年印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将于2023年8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拟对《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款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就增加面积部分交纳改造成本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将“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三,将“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修改为“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2年住房公积金报告出炉
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6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披露了202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202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1935.05亿元,6782.63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1363.27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7.75万笔、11841.85亿元。截至2022年年底,个人住房贷款率78.94%。
《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52.72万个,实缴职工16979.5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80%和3.31%,全年新开户单位75.22万个,新开户职工1985.44万人。城镇私营企业等单位职工占比过半且持续提高。指导重庆等6个城市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让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助力解决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6个试点城市共有22.03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占比超过70%。
《报告》显示,2022年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力度更大。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7.75万笔、11841.85亿元,重点支持购买首套住房、普通住房及40岁(含)以下群体购房。
多地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多地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通过优化租房提取业务,加大对多子女家庭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公积金政策。
6月16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2号文件,因城施策,通过利率下调、购房补贴、公积金支持、科学供地等系列政策,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提到,将下调2023年三季度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持续优化公积金各项支持政策。
6月14日,赣州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到,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除了租房提取频次的优化外,还对部分提取及贷款政策做出完善,例如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由3个月调整为12个月等。
6月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且房屋租赁合同已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此外,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表示,本次通知在提取额度及提取方式上进一步优化了北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可有效减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租房负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租房提取服务。另外,在提取额度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是对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政策的积极响应,通过在政策上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减轻多子女家庭负担,鼓励适龄家庭积极生育。近几个月,上海、广州、成都、无锡、南京等地也先后优化本地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在整体提升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基础上,也涉及到针对租住保租房或多子女家庭倾斜的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