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并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首先将考核基准分调整为80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需解决的新问题,新增部分加减分项目。通过加分项引导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针对性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参与共建良好市场生态,以及鼓励上市公司创新信息披露形式,帮助投资者更简明、直观了解上市公司。同时,对于上市公司部分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虽未达到纪律处分标准,但可能对股票交易造成影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通过扣分项强化监管。如上市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官网、公众号或其他方式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销售、发展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等行为,最高可扣六分。